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劉茜 通訊員/穗環宣)日前,廣州市環保局公佈三季度行政處罰情況,16張罰單中南方鹼業占了4張,其中有四天被罰了三次。除了南鹼,污水處理廠的污染也非常突出。7月1日,廣州市瀝滘污水處理廠、廣州西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、廣州市大坦沙污水處理廠均因固體廢物污染各被罰3萬元。廣州市瀝滘污水處理廠在8月5日,又因同樣的問題被罰款4.5萬元。
  近年來在廣州市環保局的接訪日,經常能看到來自增城和黃埔的居民因環境污染問題,投訴南方鹼業和位於新塘的廣州南玻玻璃有限公司。2012年,南玻搬離,南鹼多次整頓,環境污染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解決。9日,廣州市環保局公佈三季度行政處罰情況,16張罰單中南方鹼業占了4張,其中有4天被罰了3次。
  位於黃埔的南方鹼業股份有限公司是處罰名單中最顯眼的一個,4次罰款,總金額超過32萬元,無論在次數和金額上都位列榜首。7月15日因水污染超標被罰37796元、7月16日因固體廢物污染被罰4.5萬元、7月18日因大氣污染被罰8萬元、9月2日又因固體廢物污染被罰16萬元。而且每次處罰都伴隨有責令整改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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